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的规定。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组织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监理、运管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鄞州区长丰幼儿园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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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区级
建设单位: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365体育官网 75365.com_365体育在线的微博_体育彩票365是正规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365体育官网 75365.com_365体育在线的微博_体育彩票365是正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